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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储结合提升消纳能力

文章来源:能源发展与政策 | 发布日期:2019-09-04 | 作者: | 点击次数:

“光伏+”储能正在携手开启一个新纪元。

近一个月内,新疆、西藏、山东等省份先后为本已火热的储能产业点亮了协同发展之“光”。随着试点示范项目工作的开展,以及地方相关支持政策的陆续出台,西部与华东遥相呼应,为光伏储能联合应用提供了大展身手的广阔舞台。

在海外市场,“光伏+”储能的春天早已到来,而国内却迟迟未能迎来爆发。近期,该市场呈现出一片“火热”景象,引起储能行业高度关注。一边是新疆、西藏等西部省份陆续推进光储试点示范项目,另一边是光伏装机容量领跑全国的山东省,明确提出鼓励集中式光伏电站自配储能,光储结合已是大势所趋。

今年2月开始,新疆自治区发改委在阿克苏、喀什、和田和克孜勒苏柯尔克孜等南疆四地州,启动了发电侧光伏储能联合运行试点相关工作。7月底,首批试点项目名单发布,共有36个项目满足试点条件,总规模为221MW/446MWh,北控智慧能源、阳光电源、天合光能等十余家企业榜上有名。

8月中旬,西藏自治区能源局发布《关于申报我区首批光伏储能示范项目的通知》,提出将优先支持西藏拉萨市、日喀则市、昌都市已建成并网光伏电站侧建设储能系统,同时鼓励在阿里地区建设不超过20MW光伏+120MWh储能项目。根据《通知》,首批示范项目的储能装机规模将达到1.12GWh。

与此同时,由于电网调峰压力日益增大,山东省能源局在8月初发布了《关于做好我省光伏平价上网项目电网接入工作的通知》,提出鼓励较大规模的集中式光伏电站自主配备适当比例的储能设施,减少弃光风险。

近年来,西藏、新疆的弃光状况虽有明显缓解,但根据国家能源局近日发布的数据显示,2019年上半年,西藏弃光电量2.1亿千瓦时,弃光率25.7%;新疆(含兵团)弃光电量7.7亿千瓦时,弃光率10.6%,仍远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根据相关政策,此次新疆光伏储能联合运行试点项目所在光伏电站,从2020年起可连续5年,每年增加100小时优先发电电量。而纳入西藏首批储能示范项目清单的储能系统与可再生能源场站,将作为联合体参与电网运行优化。

“作为促进可再生能源消纳和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主要手段,未来一段时期,可再生能源配套储能将成为重点应用领域。”中关村储能产业技术联盟(CNESA)研究经理王思告诉记者,光伏电站配套储能设施,除可提升光伏消纳能力,在增加收益的同时还可为电力系统提供服务。

记者根据国家能源局新疆监管办发布的“两个细则”考核补偿公示结果统计,2019年1-6月,参与新疆区域电力辅助服务补偿的光伏发电企业,分摊费用约为1928.5万元,净支出约为6909.5万元。

“西北地区新版‘两个细则’下发后,增加了对可再生能源场站的考核力度。配置储能将减少光伏电站的考核费用,同时存储的弃光电量在其他高峰时段放出也将带来一定的收益。”王思分析说。

以阿克苏地区为例,试点项目建成投运后,可有效提高光伏发电3300万kWh、增加储能放电2500万kWh,使光伏发电企业增加收入3200万元左右,降低地区平均弃光率5%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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