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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网电价仍是领跑基地奖励项目竞争焦点文章来源:能源发展网 | 发布日期:2019-06-20 | 作者: | 点击次数:
国家能源局日前公布了第三期光伏发电领跑基地奖励激励名单,确定内蒙古达拉特、吉林白城、江苏泗洪每个基地奖励激励规模为50万千瓦。 根据去年底发布的《关于光伏发电领跑基地奖励激励有关事项的通知》,获得奖励激励的基地应继续按照国能发新能〔2017〕54号和88号文以及领跑基地建设相关要求,执行不低于各自基地本期建设的各项承诺政策与优选要求,并于2019年12月31日前全部容量建成并网。 据了解,此次领跑者奖励项目的企业优选方案将延续2017年国家能源局的“54号文”和“88号文”对于领跑基地建设的要求。“54号文”指出,进入国家能源局优选范围的基地所在地政府采取竞争性优选方式选择基地项目投资者,要求投资者选用达到领跑技术指标的光伏产品,并将比当地光伏发电标杆上网电价低10%的电价作为企业竞价的入门门槛。而“88号文”则为光伏发电应用领跑基地设定了具体的企业优选标准。 在基地优选的过程中,综合考虑了太阳能资源、电网接入与消纳、低用地成本和相关税费减免,以及综合保障机制等因素。在用地成本方面,达拉特旗政府承诺使用标准为“未利用土地不高于300元/亩·年”,白城市、泗洪县政府则分别承诺基地土地将按照流转方式供投资企业使用,使用标准为200元/亩·年。 对于消纳保障,达拉特旗政府承诺,“优先保障达拉特光伏应用领跑基地奖励项目发电量,保障达到国家最低保障小时数要求”;白城市政府承诺“通过协调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优先消纳白城市光伏发电应用领跑基地二期电量,并通过制定电采暖方案、引进高载能大工业项目等保障基地电量消纳,使基地发电量不低于国家最低保障小时数”;泗洪县政府则承诺“出台必要的支持政策,最大限度促使泗洪光伏发电应用领跑基地奖励项目投运后发电量在宿迁市及周边区域消纳,保障消纳不低于基地发电量95%”。 在第三期应用领跑者的企业优选方案中,设置了投资能力、业绩水平、技术与产业先进性、技术方案、上网电价五项标准,其中,“上网电价”占据最大权重(35分),表明“第三批领跑基地”启动时,应用领跑主要突出竞争性电价。 根据“上网电价”的具体评分标准,进入优选范围内的项目申报电价中,去除10%最高电价和10%最低电价后的平均值为18分,比此价格低1-5分钱/千瓦时的部分,每低1分钱加2分,比此价格低6分钱/千瓦时以上的部分,每低1分钱加1分,价格再低的均为满分,加至35分为止不再加分;比此价格高1-5分钱/千瓦时的部分,每高1分钱扣1分,比此价格高6分钱/千瓦时以上的部分,每高1分钱扣2分,直至0分为止。 此外,为避免恶意低价竞争,该文件还强调,若响应竞争配置文件的申报电价中,出现申报最低价比次低电价低5分钱/千瓦时以上的,最低电价企业不得入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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