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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首个CDM项目获国家批准

    近日,我省第一个旨在按照国际公约《京都议定书》减排二氧化碳等温室效应气体的清洁发展机制(简称CDM)项目———格尔木30万千瓦燃气轮机电站项目,获得国家发改委批准,待下一步在联合国注册后即可开始实施。该项目的批准,预示着我省节能环保工作走向了国际合作的道路。

    CDM即清洁发展机制,是联合国为控制全球气温变暖,在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方面,按照国际公约《京都议定书》中规定所采取的一项灵活机制,其核心是发达国家为承担减排任务,通过提供资金、技术等方式帮助发展中国家实施温室气体减排。我省作为资源大省,可开发利用CDM的领域较多,主要有:水力发电,煤矿煤层气的回收利用,燃气发电供热,风电,清洁煤发电技术,大机组超临界燃煤发电,热电联产,天然气替代石化燃料,贫困地区新能源开发,城市垃圾填埋气甲烷回收发电,水泥行业燃料替代和余热利用等。

来源:青海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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