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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EVN被要求在3月31日之前必须确定过渡性可再生能源电价机制

文章来源:东亚能源产业观察 | 发布日期:2023-03-27 | 作者: | 点击次数:

越南工业与贸易部(MOIT)要求越南电力公司EVN在3月31日之前必须于风电及光伏项目投资商,就着过渡性可再生能源电价政机制达成一致。

本周,越南EVN收到了了来自越南工贸部的红头文件,涉及光伏和过渡性风电项目的电价机制确定问题。该文件指出,今年1月7日,越南工业和贸易部长签署了第21/QD-BCT号决议案,确立了过渡性光伏和风电项目电力的价格范围。

1月9日,越南工贸部MOIT公布了第107号/BCT-DTDL文件,敦促越南电力EVN及其在过渡性光伏及风电项目领域的投资者紧急协调以协商谈判发电价格确定机制,从而确保他们不会超过越南工贸部的电价范围。此外,越南工贸部MOIT还于今年3月2日公布了第1094/BCT-DTDL文件,指示了越南电力EVN如何遵守《电力法》中所概述的电力定价规定。

根据上述指示,越南工贸部MoIT要求越南电力EVN须与相关项目投资者在今年3月31日之前就电价机制达成一致。

截至目前,越南境内共有84个可再生能源项目(总装机量约为4,676兆瓦)未能赶在越南政府确定的截止日期前投入COD商业化运行。其中,已经完成建设及试运行的共有34个过渡项目(28个风力发电项目和6个光伏项目),总容量约为2,091MW。根据先前的裁决,此类项目不具备有获得20年固定优惠价格(固定电价,FIT)的资格。

在早些时候提交给越南总理范明政(Pham Minh Chinh)的文件中,总计有36个风电和光伏项目投资者报告称,仅有34个项目收到了所需的投资款项,总计约36亿美元。其中,有超过24.6亿美元来源于银行融资。

今年03月20日举行的越南工贸部Moit,越南电力EVN,以及84个风能及光伏投资商之间的联席会议上,过渡性电力购买价格也是会议讨论的主要议题。投资者建议,越南电力EVN以每千瓦时6.2美分的初步价格来购买电力。

越南工贸部MoIT的第21/2011/ND-CP号法令规定了光伏项目和过渡性风电项目的电力价格范围,过渡性光伏项目的上限价格范围为每千瓦时5至6.4美分,过渡性风电项目的上限价格范围为每千瓦时6.7至7.7美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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